我們可以看到,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“放生”活動中來。“放生”的實質是什么?褪去浮于表層的信仰色彩,它究竟有何種意義?會對我們的生活產生哪些影響?
國家有明確的政策加持:每年由農業部和各地政府及漁業部門組織開展大規模的增殖放流(下面有詳細解釋)活動,特別是最近這幾年,每年全國組織增殖放流活動都要上千次,其中有一些是大規模的增殖放流活動,并且這個規模還在不斷擴大。
什么是增殖放流?
根據指定水域的地理水文環境,投放附卵器、人工魚礁等裝置,以及運用科學的手段增加野生種群的繁殖,豐富水域種群資源量、改善水域的生態環境的一系列措施就是增殖放流。更通俗地說,就是向海洋或天然湖泊內投放魚、蟹、蝦、貝等水產動物的苗種一種生產方式。
增殖放流的作用?
增殖放流中投放魚苗的措施,極大地補充了漁業資源種群與數量,是保持水域生物多樣性的一項有效手段,改善與修復長期以來因捕撈過度,魚種逐漸變少的現狀。有些瀕危的物種,通過增殖放流的方式增加他們的數量,從而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。
最大程度上保護水生生物種質資源,針對不同水域的特性,修復原水體的水生生物鏈中缺失的種類,或因大型水利工程建設等遭受破壞的生態環境。注重自然原始生態的保護和建設的同時,防止具有危害的外來物種的侵襲,防止生態環境遭受到嚴重破壞。
增殖放流可以發揮魚類維系水體生態平衡的作用,促進水體良性循環,起到生態修復的作用,是美麗水域建設中一項重要舉措,同時也改善了生態環境。
如何參與增殖放流?
可以與所在地的海洋或漁業部門聯系,選擇以認購放流苗種、捐助資金、參加志愿者活動的方式參與增殖放流。選擇正確的適用于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,放流物種要具有公有性特征、以洄游性魚類為重點的游泳動物,包括主要經濟物種、珍稀瀕危物種、地方特有物種。
該地區或生態系統中原來不存在的物種簡稱為外來物種,它們排擠有益種類,導致生態失衡或引發病害,會為原來的生態環境造成危害,所以不適宜進行放流。常見的外來物種有紅耳彩龜、牛蛙、革胡子鯰、淡水白鯧、小龍蝦、福壽螺、下口鲇(清道夫)等。比如我們非常熟悉的小龍蝦,它就很淘氣,喜歡穴居,擅長打洞,會導致灌溉用水的流失,破壞農田甚至危及水庫大壩。
用于增殖放流的人工繁殖的水生生物應依法進行檢驗,檢疫合格才能確保健康無任何病害,才可以進行投放。在進行放流時,我們要盡量貼近水面,有條件的應采用滑道等有效設施,這樣能減緩苗種受水體沖擊,減少人為或機械性損傷,確保放流的效果。